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蔬菜公司小区等16个小区)(项目编号:DC2023-03-20)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字[2020]2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政府财政投入及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分为小区主体建筑改造工程与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其中: 1、主体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建筑立面排水管改造1549米,建筑外立面改造28746.18平方米,建筑屋面改造6539.3平方米,建筑楼梯间安装灭火器320套等;2、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给水管943米,雨水管1067.25米,污水管1108.7米,停车位划线(机动车) 132个,拆除违规构筑物1425. 03平方米,拆除现状围墙1571. 07米,新建透空围墙1716.77米,种植绿化3104.88平方米,建设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1095万元。
2.2项目地点:主要改造范围为元谋县16个老旧小区(蔬菜公司小区,路政大队小区,农机公司小区,老电力公司小区,土产公司小区,运输公司小区,工行宿舍区,广播局宿舍区,糖厂宿舍区,司法局宿舍区,老工商局住宿区,老人社局住宿区,农机总站住宿区,计生委小区,虎跳滩电站小区,老元马镇政府住宿区)。
2.3招标范围:主要改造范围为元谋县16个老旧小区(蔬菜公司小区,路政大队小区,农机公司小区,老电力公司小区,土产公司小区,运输公司小区,工行宿舍区,广播局宿舍区,糖厂宿舍区,司法局宿舍区,老工商局住宿区,老人社局住宿区,农机总站住宿区,计生委小区,虎跳滩电站小区,老元马镇政府住宿区)。涉及改造建筑32栋,涉及户数409户,涉及建筑总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施工内容:设计图纸所示的范围内施工、安装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
(3)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4工期:工程总承包工期90日历天(行政审批时限不包含在工期内)。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70日历天,日期从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文件达到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工程质量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验收合格;
②施工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一次性验收合格。
③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6标段划分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满足下述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3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3.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注册在本单位)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须注册在本单位)资格证;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2022年1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应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扫描件。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2022年1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3.4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详见设计和施工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并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设备(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电气(供配电)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2022年1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5业绩要求:
3.5.1企业业绩要求:(1)设计:2019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7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2)施工:2019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7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
3.5.2拟任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总投资不低于7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9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总投资不低于7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6.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2019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6.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须如实说明2019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6.4近三年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原件扫描件,公司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提供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6.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2按楚农工办(2018)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报酬。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在签订合同时将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提供给招标人保管至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以上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专业工作经验将视为整个联合体的经验。合格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备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联合体中的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6)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本次招标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9日(08时00分-23时59分,节假日除外),至(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4日08时30分,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2.1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2.1.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2.1.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2.1.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2.1.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2.1.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2.1.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上同时发布。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解工
联系电话:14703553335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联系人:黎工
电 话:15087499417
行政监督单位: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78-831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