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境内。
2.3工程规模:新建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分提水工程(含提水电源)和输水工程部分。提水工程取水点位于乌东德电站库区,元谋县姜驿乡阿咪拉村旁金沙江左岸末端建高位水池,设计取水流量为3.34m³/s,分为三级提水泵站取水。采用光伏发电作为提水工程电源,交流侧装机规模为51MW,直流侧装机规模为60.021MWp,年理论发电量9701.84万kWh;总提水量为1984.6万m³,总供水量为1941.1万m³。输水工程部分即为灌区输水管道,从高位水池取水,输水干管山脊线至画匠村、新海村布设并向灌区各水库补水。
2.4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
供电部分:光伏发电,总规划容量为60.021MWp,占地约990亩。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光伏组件阵列建设以及光伏升压站-降压站及110kV输送线路。供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提水部分:设计从乌东德库区分三级提水至高位水池,通过输水管网连接各灌区水库。泵站设计总扬程1010m,总装机48.72MW,设计流量3.34m³/s,年提水量1984.6万m³。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负责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的社会投资人。
2.6特许经营期限: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令第25号)、经营期限最长可达30年,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含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期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优先获得特许经营。
2.7项目运作方式:为提高项目全寿命周期整合程度,根据项目特点,参考目前行业内对类似项目的通行操作办法,本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选择特许经营者后,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推行。
2.8投融资结构:
2.8.1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9491.88万元,根据现有到位资金及资金筹划,需增加融资部分建设期利息1532.28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91024.16万元。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规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20%。方案暂定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43.94%,金额40000.00万元。具体资本金比例以后期金融机构融资需求为准。
2.8.2各方出资责任:
项目资本金中,由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特许经营者)共同出资4000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2000万元(政府筹集200万元,占比10%,特许经营方出资1800万元,占比90%),资本公积38000.00万元(政府筹集24800.00万元,特许经营方出资13200.00万元),资金出资情况详见下表。
资金性质 |
用途 |
出资方 |
金额(万元) |
项目资本金 (占总投资43.94%) |
注册资本 |
政府方(10%) |
200 |
资本公积 |
社会资本方(90%) |
1800 |
小计 |
2000 |
政府方 |
24800 |
社会资本方 |
13200 |
小计 |
38000 |
合计 |
40000 |
政府出资小计 |
25000 |
社会资本方出资小计 |
15000 |
2.8.3其他资金:
若争取到专项资金及预算内资金,特许经营者应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管理本项目建设资金,并保证专项资金账户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政府方有权随时查询了解专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和使用等情况,以便政府方对专项资金到位进度、使用流向等进行管理。
2.8.4融资结构:
项目资本金与项目总投资的差额为债务资金,本项目债务资金占总投资的56.06%,共51024.16万元(含建设期利息),由特许经营者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政府方不承担任何融资风险。
2.8.5资金来源:
特许经营者出资的项目资本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缺口资金来源于社会资本方协助特许经营者通过银行贷款等形式筹集。
鼓励特许经营者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和资产支持票据等。探索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支持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2.9回报机制:
根据可研报告,同时结合项目特点分析。本项目虽具有一定公益性和公共服务性质,但属于市场化运作项目,回报来源是“使用者”付费,由特许经营者通过余电并网及收取灌溉用水水费达到收支平衡。
2.10定价机制:
2.10.1供水单价
供水单价应主要由运营维护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其中生产成本的构成及描述具体详见本实施方案第6.3章节)、合理收益、折旧费、税金等构成。
2.10.2调价机制:
特许经营期内,本项目各项成本由于项目进入运营期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发生变动,涉及水价调价事项详见本方案“7.3运营服务费调价规则”,本项目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将制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机制。
2.10.3运行水价调价流程
项目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调价申请文件,并提供调价依据,调整方案须接受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监审,由实施机构会同财政、组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项目公司的申请,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完成水费定价、调价后出具相关定价文件。
2.11质量标准:
建设产出标准:特许经营者应当根据建设标准进行投融资和工程建设管理,并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
运营标准:本项目提水水质及水量满足约定的标准,运行管理应满足项目批复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以及相关规程规范和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具备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融资能力不得低于5.2亿元。融资能力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为准,上述几种证明材料可累计计算。授信额度证明材料需处于银行授信有效期内,其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7日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13日23时59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8日08时30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元谋县发祥路130号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1357780975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11楼
联 系 人:曹工、徐工
电 话:13629665036、13669761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