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元马镇凤凰山2018-YM-FHS-04-1号宗地(不动产权证:云〔2020〕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8303号)为闲置土地。我局已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权利人信息。权利人: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龙泉社区元谋人世界公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8086352604D。
二、宗地信息。宗地编号:2018-YM-FHS-04-1号宗地(不动产权证书:云〔2020〕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8303号),坐落:元马镇凤凰山,使用权面积2.857291公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三、闲置时间。自2021年8月20日起闲置至今,该宗地已超过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构成闲置土地;
四、闲置原因。属于用地单位(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自身原因。
现予以公示。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