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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即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元谋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将组成工作组,在元谋县元马镇星火社区永乐村黄瓜种植基地、张二村社区鱼水井出租房屋片区、张二村社区凤凰郡小区、双龙社区永康小区开展流动人口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届时相关工作人员将到辖区开展入户走访及身份信息登记工作,请相关社区及群众积极配合工作组开展登记工作,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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