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税税告〔2024〕5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4年6月3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经营地点 |
1 |
元谋青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1532328MAD4DT32XP |
辜磊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现代种业园区1-305 |
2 |
楚雄嘉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532328MAC16PEQ2F |
陈志军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大沟村 |
3 |
元谋县铭鑫矿业有限公司 |
91532328MA6Q4CY7XK |
张政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姜驿乡姜驿村委会泥嘎姑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