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税税告〔2024〕2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日
序号 |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经营地点 |
1 | 元谋佳鑫果蔬有限公司 | 91532328325307318N | 谢李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新村村小组 |
2 | 元谋县颐興圆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91532328323072439F | 但桂祥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元祥街18号 |
3 | 元谋库南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91532328MA6L289T4U | 杨加文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老城乡库南村委会上库南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