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税税告〔2024〕2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日
序号 |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经营地点 |
1 |
元谋佳鑫果蔬有限公司 |
91532328325307318N |
谢李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新村村小组 |
2 |
元谋县颐興圆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91532328323072439F |
但桂祥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元祥街18号 |
3 |
元谋库南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91532328MA6L289T4U |
杨加文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老城乡库南村委会上库南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