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税 税告〔2023〕8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3年10月7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经营地点 |
1 |
元谋县闽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91532328690863224M |
王明中 |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老城乡挨小村委会上班发村 |
2 |
元谋华融商贸有限公司 |
91532328MA6N33QP3K |
陈文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元通街10号 |
3 |
元谋彝景商贸有限公司 |
91532328MA6N95M44Y |
邹睿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元通街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