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欠缴税款事项予以公告。
附件:欠缴税款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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