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5年第61号)的规定,现将元谋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0户企业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欠缴税款事项予以公告。
附件:2026年截至4月30日欠缴税款企业、个体户、个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6年5月11日
上一条:元谋县税务局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2026年第5期) 下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关于元谋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1户企业、个体户、个人欠缴税款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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