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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元谋县体育总会的批复

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作者:杨向方   来源:元谋县民政局    点击:[]

元谋县体育总会:

马云青等发起人,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元谋县体育总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元谋县体育总会。请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元谋县体育总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元谋县体育总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元谋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三、元谋县体育总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接受民政局的年度检查。

四、元谋县体育总会的印章式样、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银行账号复印件,应及时报元谋县民政局备案。


                    元谋县民政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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