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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马镇“警民联调”解民忧

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作者:陈金艳   来源:元谋县司法局    点击:[]

“我开始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元马派出所求助,没想到你们很认真负责把我十年前的纠纷解决了,真的是非常感谢元马派出所的民警和元马司法所的同志,让我压在心里多年的石头终于放下啦!谢谢、谢谢……”这是10月16日大姚县石羊镇肖某某在元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工作人员的真切表达。

事情发生在2015年的4月份,当事人肖某某与李某某在元马镇发生矛盾纠纷,引发肢体冲突,导致肖某某受伤住院治疗,事后肖某某未按派出所办案民警的提醒进行伤情鉴定,返回了大姚家中。时间一晃到了2024年的10月初,肖某某无意中翻出当年住院治疗单据,想起了当年发生的辛酸往事,肖某某说:虽然时隔近十年,但每每想起这件事情心里都很委屈,就像一块石头在他心里压了快十年。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元马派出所请求解决当年住院费用问题。元马派出所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将当年的出警记录等材料进行查阅,及时与当事人李某某取得联系,并联合元马司法所从法、理、情等方面做其思想工作,在派出所、司法所几方努力下,李某某同意到元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解决此事,最终,肖某某获得了4000元的医疗费赔偿,双方近十年的矛盾纠纷在警民联调机制的有力运转下得以顺利化解。

人民调解于日常生活而言,意义非凡。在我们的生活里,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不管是家庭之中、工作之际,还是社交场合,皆可能涌现各种分歧。而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能够助力我们妥善处理这些矛盾,维系良好的人际关系。警民联调机制是人民调解工作中运行较好的一项联合调解机制,它是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各自优势、手段,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派出所、司法所衔接联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工作方式和机制。元马镇以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主线,以深化“平安元马”建设为目标,通过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民间纠纷上的优势互补,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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