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新华乡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举措,在4个村委会聘任4名“法治副书记”,进一步强化村委会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法治副书记”作为基层的重要力量,将充分发挥其岗位工作优势,协助村委会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此次聘任“法治副书记”是新华乡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探索实践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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