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实现就业,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文件规定,以及《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财社〔2024〕199号文件规定,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与补贴;除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与补贴。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补贴金额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0%计算。经过就业困难人员自主申请,县人社局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文麒婷 等10人的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期共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0 人,补贴金额共计72336.00元。(大写:柒万贰仟叁佰叁拾陆元整)。
公示期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12345或12317,0878-8216745。
附件:元谋县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名单(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