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创业担保贷款申报程序,规范审批流程,现将我县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及担保人(含备用联系人)申报材料规范如下:
一、“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 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县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二、“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还款方式及贴息政策
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3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 110%。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 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贴息政策:2023年10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四、“贷免扶补”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符合“贷免扶补”贷款条件、且在我县创业的人员,可向市场主体注册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或户籍地的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以材料:
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
2.元谋县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申请;
3.借款人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借款人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照片;
5.借款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借款人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办事大厅10号窗口办理);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婚姻证明复印件;
7.备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8.备用联系人信息表、工资收入证明。
五、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且在我县创业的人员,向市场主体注册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或户籍地的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
1.楚雄州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信用保证承诺书、保证人工资收入证明;
2.创业担保贷款保证人基本情况表;
3.楚雄州小额担保贷款调查表;
4.元谋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5.借款人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为自有场所的,提供《房产证》,自有房产为农房无房产证的,由村委会出具经营场所证明;租赁的经营场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租支付凭证);
7.借款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借款人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办事大厅10号窗口办理);
8.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婚姻证明复印件;
9.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婚姻证明复印件;涉及抵押或质押的,须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六、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1.由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提供保证担保;
2.由借款人个人及家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经办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作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七、“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备用联系人范围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八、受理发放的时限
(一)“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发放的时限
1.自收到完整推荐材料及借款人到经办银行面谈面签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能否办理;
2.推荐单位、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签章齐全和借款人提供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放款。
(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时限
1.自收到完整推荐材料及借款人、担保人到经办银行面谈面签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能否办理;
2.推荐单位、人社部门审核签章齐全和借款人、担保人提供资料齐全后保证类贷款5个工作日内放款,抵(质)押类贷款在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放款。
九、创业贷款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县级承办部门
1.县人社局联系人:杨燕电话:0878-8216745
2.县总工会联系人:杨俊电话:0878-8211466
3.县妇联联系人:马家仙电话:0878-8311600
4.团县委联系人:郑珊珊电话:0878-6081277
5.县工商联联系人:杞兆琼电话:0878-8228155
6.县教体局联系人:杨朝胄电话:0878-8212028
7.县市监局联系人:张错电话:0878-8225710
(二)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