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6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扩大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开创全县创业工作新局面。现将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就业困难人员。指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返乡入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以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四)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3年内(指退役证签发日期自然延续3年时间内)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三、申报条件
(一)属首次创业(在元谋县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20日及以后。
(二)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依法申报纳税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三)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四)申请人持有云南省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已开通金融功能。
四、所需材料: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县就业中心办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就业困难人员: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县就业中心办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系统自动获取,不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返乡入乡农民工: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县就业中心办理)、提供务工地居住证复印件或务工地务工证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用工主体出具的务工证明、社保参保记录、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个人收入流水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的盖章页、本人页复印件(户籍证明无需提供户主页)、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退役军人: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县就业中心办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以上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还须提供税费申报表或无欠税证明(税务机关开具)、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首次登记注册经营实体证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员工工资发放相关凭证(未吸纳带动就业的不再提供),以上所需资料均一式一份。
五、申报方式
即日起可至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元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申报。
咨询电话:0878-8216745
咨询地址:元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9号窗口。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36号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