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等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县社会保险中心审核,2025年8月新增廖双兵等15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拟向毛家凤、阮恒会等156人发放失业保险金,现将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各界群众进行监督。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元谋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28693。
温馨提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死亡、服刑、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丧失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情形的,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及时告知元谋县社会保险中心。违规领取待遇的,应主动及时办理退还业务;经告知拒不退还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元谋县2025年8月失业保险金拟发放人员名单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