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32号)、《关于统一楚雄州依申请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楚医保〔2023〕38号)文件规定,元谋县依申请救助领导小组对监测对象黑绍涵2025年以来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监测分析,发现该患者费用较大,总费用为258662.62元,经医保“三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44005.22元,其中全自费(医保政策范围外)34620.44元,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9384.78元,经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个人自付费用导致家庭负担较重;经县依申请医疗救助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拟同意对黑绍涵所申请的“依申请医疗救助”费用给予救助帮扶,救助资金为479.35元,现予公示。
如对公示回补医疗救助资金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依申请救助领导小组反映。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878-8211368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