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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工伤认定公示(2023) 第06号

日期:2023年07月24日   作者:文任宇   来源:元谋县人社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文华坤、唐功福等6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元谋县公安局民警文华坤同志,2022年8月至今被抽调至楚雄州公安局专案组工作。2023年5月23日至6月8日期间专案组到普洱市及下属县市开展专案调查取证工作,2023年6月1日19:00分左右,文华坤参加专案组在宁洱县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返回住宿酒店途中,在宁洱县茶源大道上不慎摔倒导致右手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云南欣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木工唐功福同志,2022年8月29日早上9:00分左右,在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二期二标段综合住院楼拆楼梯间的模板时,脚踩的木板突然断裂,唐功福从钢管架子上掉落摔在楼梯上导致右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三、永平成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钢筋工字正红,2023年6月20日15:40分左右,在牟元高速公路4-2项目桥梁工程及附属临建工程龙川江大桥3号钢筋加工棚进行钢筋头抽丝时,衣服被滚动抽丝的钢筋卷入,导致字正红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四、云南泷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光艳同志,2023年6月21日早上7:40分,骑轮摩托车从居住地泷淇泷庭到公司上班途中,在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与胜利街交叉路口路段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五、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工李光桃,2023年6月18日中午12:15分,在中国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1#楼一楼整理配电箱时,被碰电后产生的电火花烧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六、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木工陈明刚,2023年6月18日上午8:00分左右,在中国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9#楼一单元五楼拆模时,左眼被弹出的螺帽打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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