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何洪涛、自发正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元谋县新华乡水务服务中心职工何洪涛同志,2023年5月12日早上9:30分左右,对辖区内沙河水库安全隐患巡查时,不慎在水库防浪墙边缘摔倒跌落到坝埂下,导致左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天津市伟胜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操作工自发正同志,2023年5月6日早上11:10分左右,在元谋物茂光伏电站项目芝麻片区土建标段协作钻机打孔时,钻机的钻杆焊接口突然断裂,导致腰部及胸部被脱落的钻杆砸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