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元谋工伤认定公示(2023) 第01号

日期:2023年01月20日   作者:文任宇   来源:元谋县人社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杨洪彬、杨朝平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四川省富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木工杨洪彬, 2022年12月13日7:00分左右,在元谋县远达.云玺(云玺小区)2号楼第八层楼折模时,右足被脱落后掉下的钢管顶筒打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元谋县元马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代理镇长杨朝平同志,2023年1月14日在元谋县委党校参加“楚雄州基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示范培训班暨元谋县‘万名党员进党校’四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示范培训班”培训,21时培训结束后返回单位加班, 1月15日0:52分左右结束加班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返回居住地元马镇张二村社区元通街文明巷7号,1月15日1:04分行驶至元谋县元马镇元通街与环通路岔口路段时,发生无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当场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上一条: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公示(2023年第一期)
下一条:楚雄州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温馨提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