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楚雄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2026年第五次作出了张庆志、张丁元等5名同志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鉴定类型 | 劳鉴委意见 |
1 | 四川诚达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庆志 | 伤残等级鉴定 | 工伤伤残十级 |
2 | 元谋县元马镇中心卫生院 | 张丁元 | 伤残等级鉴定 | 工伤伤残十级 |
3 | 四川佳德鸿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尹红相 | 伤残等级鉴定 | 工伤伤残九级 |
4 | 元谋县能禹小学 | 罗治华 | 伤残等级鉴定 | 工伤伤残八级 |
5 | 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向斌 | 旧伤复发 | 属于工伤直接导致疾病 |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