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仲国祥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元谋县麒珊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与云南泰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从事《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委会老城村西门至南门产业配套沟渠建设项目》具体施工。2026年3月9日,仲国祥与元谋县麒珊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云南省农民工劳动合同》后,在建设项目工地务工。2026年7月4日12时左右,仲国祥在元谋县老城乡老羊公路滚水坝路段丙间水库进水闸旁搅拌混凝土,14时10分左右被工友发现身上压着水泥,呼叫无应答,拨打120和110后,120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急救,经抢救无效仲国祥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