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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工伤认定公示 (2026) 第05号

日期:2026年06月01日   作者:文任宇   来源: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戴志萍、娄春敏等4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元谋县元马小学教师戴志萍,2026年4月24日上午上班期间,组织双龙校区四(5)班学生参加学校的阅读活动结束后,11:55分左右在元谋县元马小学双龙校区教学楼广场下台阶时,摔倒导致双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2、元谋县元马天渝家用电器维修部安装工娄春敏,2026年1月19日15:10分左右,在元马镇泷庭小区11栋404室拆卸空调后下落地面途中,安全绳固定点突然断裂,娄春敏从10米高的空中坠落到地面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3、云南泽达建筑有限公司开挖工邓光文,2025年12月15日22:30分左右,在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华竹隧道施工现场从事隧道开挖时,右手被顶板掉落的石块砸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4、四川鸿运睿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云南省元谋县平新450KW复合型光伏基地项目西果树标段光伏场区工程》后,贵州省威宁县居民杨远林到项目工地务工。2024年5月26日15:00分左右,杨远林在元谋县平田乡雷那应村山上光伏工地请工友帮忙调运光伏材料时,与另一名想吊运材料的工友朱丽娟发生争执,期间发生冲突导致其右足受伤。经审核,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政策规定,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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