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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第二批曝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日期:2025年05月29日   作者:杨红军   来源: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一、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低标准收治入院和分解住院行为,涉及低标准收治入院25人次,分解住院8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184.93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34184.93元;2.约谈单位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34184.93元已全部追回。

二、元谋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中医医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低标准收治入院和分解住院行为,涉及低标准收治入院18人次,分解住院3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790.75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9790.75元;2.约谈单位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9790.75元已全部追回。

三、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低标准收治入院行为,涉及7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929.33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5929.33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5929.33元已全部追回。

四、元谋县黄瓜园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黄瓜园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低标准收治入院行为,涉及19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124.84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黄瓜园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4124.84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4124.84元已全部追回。

五、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低标准收治入院行为,涉及10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422.06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422.06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422.06元已全部追回。

六、元谋县羊街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羊街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低标准收治入院行为,涉及2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14.38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羊街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914.38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914.38元已全部追回。

七、元谋县老城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老城乡卫生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低标准收治入院行为,涉及6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50.28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老城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4950.28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4950.28元已全部追回。

八、元谋县老城乡尹地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老城乡卫生院辖区内的尹地村卫生室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行为,涉及10460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460.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老城乡尹地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460.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老城乡卫生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460.00元已全部追回。

九、元谋县平田乡华竹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平田乡卫生院辖区内的华竹村卫生室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18.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平田乡华竹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618.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平田乡卫生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618.00元已全部追回。

十、元谋全心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全心中医医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低标准收治入院行为,涉及10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539.94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全心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539.94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539.94元已全部追回。

十一、元谋长生精神病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长生精神病专科医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分解住院行为,涉及10人39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255.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长生精神病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80255.00元,扣减服务质量保证金20000.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80255.00元及服务质量保证金20000.00元已全部追回。

十二、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凤翔街一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凤翔街一店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未按服务协议管理要求,存在大额现金台账未登记,涉及未登记2人次,违规金额1328.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凤翔街一店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328.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药店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328.00元已全部追回。

十三、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龙川街四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龙川街四店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未按服务协议管理要求,存在大额现金台账未登记,涉及未登记1人次,违规金额1053.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龙川街四店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53.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药店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53.00元已全部追回。

十四、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新华门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新华门市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未按服务协议管理要求,存在大额现金台账未登记,涉及未登记2人次,违规金额1877.4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新华门市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877.4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药店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877.40元已全部追回。

十五、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物茂门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物茂门市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未按服务协议管理要求,存在大额现金台账未登记,涉及未登记1人次,违规金额894.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医药有限公司物茂门市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894.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药店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894.00元已全部追回。

十六、元谋县健康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元谋县健康堂大药房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未按服务协议管理要求,存在大额现金台账未登记,涉及未登记1人次,违规金额666.2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健康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666.2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药店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666.20元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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