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人员、广大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
为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根据省、州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移交的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元谋县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由元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移交至元谋县社会保险中心。自2023年8月起,原元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办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待遇审核发放等业务,由元谋县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办理。
特此通告。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上一条: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领取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下一条:电子社保卡简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