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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助推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作者:陶蕾 杨吉喆   来源: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为进一步巩固化妆品专项检查整治成果,净化儿童化妆品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元谋县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质量安全。近期,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助推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具体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障整治工作有力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提升安全意识。将“儿童皮肤健康管理”专家科普讲座视频等儿童化妆品安全知识资料推送给各幼儿教育机构、母婴用品专卖店、幼儿洗浴(游泳)场所等,丰富宣传形式,扎实做到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进商场、进超市;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检等工作,对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其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知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加强化妆品经营管理。

三是突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以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日化店等儿童化妆品经营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主体资格、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所经营儿童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齐全、储存条件、产品保质期、功效宣传情况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三无”、过期儿童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是加强指导,规范经营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指导化妆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认真检查购进的产品是否已注册或备案,按照产品说明要求进行陈列、储存,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和有效期,切实规范儿童化妆品经营主体的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商场、超市31家、母婴用品专卖店10家、其他化妆品经营店42家,发放签署《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132份。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儿童化妆品、销售儿童化妆品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查办儿童化妆品违法案件2件,罚款3500元,进一步提高了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儿童化妆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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