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落实。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国家文物局、省人民政府调研组元谋调研精神和国家文物局调研云南座谈会精神,专题研究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加速重启“元谋人”考古挖掘,进一步理清元谋古人类遗存的历史脉络,深挖遗址文化内涵,为中国文明探源工程作出新的元谋贡献。召开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对元谋人遗址保护传承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批准成立元谋人遗址保护管理所,并向州级部门上报相关方案。完善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管护范围、内容和工作职责,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元谋人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列出12项重点工作任务。整合人员力量,增聘管护人员3名,落实属地村组3名护林员参与遗址日常巡查管护。完善提升遗址保护配套设施,加固保护围栏300米,加装2道钢网门,在重点区域加装监控设备16台,更换和增加标识标牌31个,新建供水管道1286米,修复破损道路3500米,不断提升遗址物防和技防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常态化对遗址内外、108国道至遗址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周边村民召开群众会议,将遗址保护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杜绝在遗址保护区内放牧、野炊等问题。发放保护倡议书、宣传手册5000余份,录制保护音频视频10余份,利用元谋电视台、元谋发布、七彩云端、微信公众号、大喇叭等媒介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和主动参与遗址保护,构建全民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格局。
四是共联共建共谋,讲好元谋故事。上下联动配合,编制《元谋人遗址及周边区域考古工作计划(2023-2027年)》。与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共建元谋人遗址考古工作站,预计2023年初建成使用并按照考古工作计划对元谋人遗址和元谋盆地开展全面调勘,选定2024-2026年度元谋人遗址范围内和元谋盆地其他遗址的发掘区域,有序组织开展考古发掘,寻找元谋盆地早更新世人类起源和早期人类文化的更多材料和证据。谋划推动元谋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作,目前已纳入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计划。筹备谋划2025年“元谋人发现六十周年纪念大会暨古人类学术研讨会”,以“元谋人”为载体,讲好中国故事、云南故事、楚雄故事、元谋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云南声音、楚雄声音、元谋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