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元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管理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的作用,充分调动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积极性,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于2018年6月22日开始,组织开展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乡级初考、县级复核的考核制度,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工作将于7月20日结束,此次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该县发放2018年度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