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办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元谋县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非遗工坊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定,拟认定评审合格的7个非遗工坊。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3日至7月9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8-8211055
电子邮箱:ymxwhhlyj@163.com
通讯地址:元谋县文化馆(邮编:651300)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