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元卫医罚〔2022〕10号 |
元谋县元马思念足浴养生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思念足浴养生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包药、帖药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元谋县元马思念足浴养生馆 |
92532328MABR7R5H46 |
祁绍友 |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2.没收药品、医疗器械; 3.罚款50000元。 |
2022.9.16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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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卫职罚〔2022〕1号 |
元谋县艺佳涂料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且逾期不改正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艺佳涂料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且逾期不改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 |
元谋县艺佳涂料有限公司 |
91532328MA6N2ALJ6U |
陈福昌 |
罚款7000元 |
2022.9.27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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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元卫公罚〔2022〕11号 |
元谋县元马艳春宾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艳春宾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元谋县元马艳春宾馆 |
92532328MA6M2B0U4Y |
姚娜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2.9.20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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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元卫公罚〔2022〕12号 |
元谋县元马富足人生足浴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富足人生足浴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元谋县元马富足人生足浴店 |
92532328MA6KC7GTXH |
刘玉琼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2.9.20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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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元卫公罚〔2022〕13号 |
元谋县元马桔子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桔子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元谋县元马桔子酒店 |
92532328MA6QBAXM93 |
周关青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2.9.20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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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元卫公罚〔2022〕14号 |
元谋县元马桔子酒店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干净布草(床单、毛巾)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桔子酒店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干净布草(床单、毛巾)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元谋县元马桔子酒店 |
92532328MA6QBAXM93 |
周关青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2.9.20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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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元卫公罚〔2022〕15号 |
元谋县元马手上功二分店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修脚工具、足浴桶)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手上功二分店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修脚工具、足浴桶)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元谋县元马手上功二分店 |
92532328MA6P3NLG4H |
杨永秀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2.9.27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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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元卫公罚〔2022〕16号 |
元谋县元马云之梦足浴会所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云之梦足浴会所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元谋县元马云之梦足浴会所 |
92532328MA7G8G9Q1H |
廖小波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2.9.27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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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元卫公罚〔2022〕17号 |
元谋县元马云之梦足浴会所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云之梦足浴会所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元谋县元马云之梦足浴会所 |
92532328MA7G8G9Q1H |
廖小波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2.9.27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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