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元卫医罚(2021)5号 |
元谋博爱医院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博爱医院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
元谋博爱医院 |
9153232866554159B |
张荣林 |
罚款3000元 |
2021.8.25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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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卫医罚(2021)6号 |
元谋博爱医院未按规定填写门诊日志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博爱医院未按规定填写门诊日志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元谋博爱医院 |
9153232866554159B |
张荣林 |
警告,罚款10000元 |
2021.8.25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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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1082516340053555803 |
元谋县元马发澜娇人美容养生馆安排未能出示有效艾滋病检测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发澜娇人美容养生馆安排未能出示有效艾滋病检测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
谋县元马发澜娇人美容养生馆 |
92532328MA6PM057XW |
马小君 |
警告,责令改正 |
2021.8.25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
4 |
20210826194653506403 |
元谋县元马花间树里美容店安排未能出示有效艾滋病检测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花间树里美容店安排未能出示有效艾滋病检测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
元谋县元马花间树里美容店 |
92532328MA6PUDFN31 |
彭雪娇 |
警告,责令改正 |
2021.8.26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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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1082510283553506403 |
元谋金沙五新鸿运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床上用品、毛巾未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金沙五新鸿运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床上用品、毛巾未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元谋金沙五新鸿运宾馆 |
915323283230437934 |
普国升 |
警告,责令整改 |
2021.8.25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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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1071411203453507803 |
元谋县元马广客商务酒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茶杯、口杯未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广客商务酒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茶杯、口杯未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元谋县元马广客商务酒店 |
92532328MA6Q2JH02P |
王文胜 |
警告,责令整改 |
2021.7.29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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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1062216212753507803 |
元谋君悦商务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君悦商务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元谋君悦商务酒店 |
91532328MA6K38M8X0 |
文建荣 |
警告,责令整改 |
2021.8.10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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