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第四十二条以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现依法对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中首次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理论培训或技能培训不合格未参加再次考核的医师文炳东(男,医师执业证书编码210532300000230)予以注销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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