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的通知》(楚医保〔2021〕59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32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民政局、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乡村振兴局、楚雄州总工会五部门联发的《关于统一楚雄州依申请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楚医保〔2023〕38号)文件规定,经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对我县2024年3月——4月城乡居民住院费用进行分析监测预警,结合个人申报、县医保局和乡镇核实情况、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认定,5月16日下午,元谋县依申请医疗救助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同意对白有学等27人的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进行医疗救助回补,回补医疗救助金额共计239479.87元(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如对公示回补医疗救助资金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
联系电话:0878-8211368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