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16〕3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适时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根据云民发〔2022〕244号,楚民〔2022〕10号文件《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制度衔接、全面覆盖,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残联责任共担的原则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2024年4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县10个乡镇(元马镇、黄瓜园镇、羊街镇、老城乡、物茂乡、平田乡、新华乡、江边乡、姜驿乡、凉山乡)4184人、462580元,现予以公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元谋县民政局提出意见。
《各乡镇残疾人两项补贴名单》由各乡镇进行公示。
元谋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