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以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双组长制,统筹领导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各乡镇结合实际,相应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印发《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元谋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元府办明电﹝2017﹞80号),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印发《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元办通〔2017〕25号)、《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元办通〔2017〕26号)和《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元府办明电〔2018〕26号)等文件,明确推进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殡葬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四是层层压实责任。将殡葬改革纳入县对乡镇、县对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和大比拼范围,由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和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各乡镇分别与所辖村社区签订殡葬管理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