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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物茂乡学校优化布局调整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6年06月17日   作者:物茂乡   来源:物茂乡    点击:[]

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示范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全乡教育资源布局,整合办学资源、改善办学条件,物茂乡人民政府拟就物茂中学、罗兴完小、虎溪完小三个校点撤并工作举行听证会。为确保本次听证公正、公平、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

集思广益,充分听取各方代表意见,优化校点撤并方案,促进物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听证内容

拟就物茂乡物茂中学、罗兴完小、虎溪完小三个校点撤并工作的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听证。

三、听证组织单位

物茂乡人民政府

四、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地点:物茂乡人民政府三楼小会议室

五、听证参加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听证代表由乡政府代表、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村委会代表、村民小组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二)产生方式。乡政府代表、听证监察人、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由听证组织单位邀请。村委会、村民小组、教师、学生家长代表通过自由报名参加,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不足人员由听证组织单位邀请产生。

六、报名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

七、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教育事业,能够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采访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八、报名方式

凡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村委会代表、村民小组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旁听人员、媒体记者,可于2026年6月23日前,将个人信息(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发送至邮箱(ymwmxyy123@163.com)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物茂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报名电话:0878-8386086;联系人:王福贤。

特此公告。

                                                   物茂乡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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