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76号)下达资金1129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83万元(内含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奖励42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6万元。资金下达后,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和资金投向要求,尤其是兼顾资金下达文件中“2024年用于产业发展的中央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到县资金总规模的65%,且不得低于2023年的资金占比”,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等控制性指标要求,结合各乡镇产业发展规划及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工作,一对一征求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等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从元谋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认真筛选计划实施项目,初步提出1129万元的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此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仍然采取县级提出资金项目安排计划报审后,下达到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实施,计划于2024年6月启动实施,2024年底全面完工。
一、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计划
2024年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共计1129万元衔接资金,计划下达实施14个项目,其中:就业项目1个,产业发展项目3个,乡村建设行动10个。项目涉及10乡镇,受益村委会/社区14个,受益农户2606户8785人,其中:脱贫户838户3070人,监测对象79户204人。项目计划总投资1523.58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129万元,企业投入资金225.75万元,村集体资金113.84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5.76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和资金计划如下:
(一)10乡镇2024年7-1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投入中央衔接资金206.4万元。计划聘用43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800元/人/月,其中:元马镇85名,黄瓜园镇25名,羊街镇49名,老城乡58名,物茂乡25名,平田乡30名,新华乡26名,江边乡39名,姜驿乡67名,凉山乡26名。
(二)元马镇百果社区、福源村后扶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基地大棚109亩及相关设施,计划总投资446.18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70.43万元,企业投入资金75.75万元。
(三)老城乡尹地村委会麦良地以村标准果蔬种植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建设果蔬大棚100亩及配套设施、500m³蓄水池、灌溉引水设施、200㎡生产用房、750米产业道路硬化,计划总投资566.2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85.25万元,企业投入资金150万元,村集体资金31万元。
(四)元马镇龙泉社区高岩子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34.8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3.9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0.91万元。
(五)黄瓜园镇上点连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21.47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05万元,村集体资金4.72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7万元。
(六)黄瓜园镇水井田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20.29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9万元,村集体资金10.39万元。
(七)黄瓜园镇大力多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12.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7.35万元,村集体资金0.2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4.9万元。
(八)老城乡老城村委会石榴庄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26.07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1万元,村集体资金16.8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4.12万元。
(九)羊街镇洒洒依村委会新民上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9.93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7.5万元,村集体资金0.8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58万元。
(十)羊街镇花同村委会安乐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16.43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7.65万元,整合村集体资金5.24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3.54万元。
(十一)羊街镇羊街村委会甸头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30.38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8万元,整合村集体资金8.37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4.01万元。
(十二)物茂乡虎溪村委会雷稿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5.0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8.85万元,村集体资金36.17万元。
(十三)新华乡华丰村委会凹不果小村进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村内进村道路硬化320米,计划总投资12.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62万元。
(十四)羊街镇花同村委会村巷道硬化项目,五个村小组村内巷道硬化共2344米,计划总投资75.23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6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9.23万元。
备选产业项目:羊街镇甘泉村委会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83.8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60万元,企业投入资金123.8万元。
以上14个项目共需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29万元。
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拟按照项目安排计划下达到相关项目乡镇,由相关项目乡镇根据项目安排计划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和县财政局分别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中做好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附件:元谋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汇总表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