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63号)文件,2023年下达元谋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21.7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421.7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00万元。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和资金投向要求,尤其是兼顾“安排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不少于60%,并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5个百分点”和“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中央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等控制性指标要求,积极谋划安排资金和项目。项目的筛选采取自下而上方式申报和自上而下核查审查的方式,结合全县“一园两镇两区两带”建设计划和各乡镇“美丽宜居乡村”规划,将资金和项目主要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促进乡村振兴,力求把衔接资金用于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项目上。本批次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牵头,整合县人居环境工作专班力量,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了技术设计、工程概算、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实地踏堪和集中审查,采取财政补助、集体出资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元谋县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元谋县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计划涉及元马镇、黄瓜园镇、羊街镇、老城乡、物茂乡、平田乡、新华乡、江边乡、姜驿乡、凉山乡10乡镇,受益村委会(社区)50个,受益自然村103个。受益农户8705户33146人,其中:脱贫户1257户4403人,监测对象227户657人,项目计划投资3714.23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302.61万元、整合资金530.36万元、村集体整合资金493.58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387.68万元。补助标准按照《元谋县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奖补。具体项目安排和资金计划如下:
(一)元马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大乌头禾、那达、那悟算、大法旦、那控、下那蚌、长安、小丙戌、永乐、丙弄村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受益村委会6个,受益自然村10个,受益农户882户3857人,其中:脱贫户45户179人,监测对象2户9人。项目计划投资1142.7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42.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000.2万元。
(二)黄瓜园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鸡冠山、舍多大村、中班兴、茂别、雷丁、金河水小村、苴林小村、班庄、世辉、腊海金、小丙领村11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受益村委会10个,受益自然村11个,受益农户1389户5679人,其中:脱贫户89户299人,监测对象11户27人,项目计划投资308.0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08.35万元,整合资金40.17万元,村集体整合资金7.08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52.41万元。
(三)羊街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文理、德理康、后箐、上白邑、甘泉、洒马旧、老悟、木框、塔海地、庆乐下村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受益村委会4个,受益自然村10个,受益农户629户2632人,其中:脱贫户21户58人,监测对象12户49人,项目计划投资215.0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4.35万元,整合资金75.09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45.61万元。
(四)老城乡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那化、大那、阿郎、茂易、大月旧、丙岭哨、山后、小月旧、兰家坟、上那蚌村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受益村委会4个,受益自然村10个,受益农户1077户4314人,其中:脱贫户68户210人,监测对象8户26人,项目计划投资444.8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61.55万元,整合资金175.37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07.92万元。
(五)物茂乡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罗兴上、罗兴下、那化、龙潭、虎溪、丙满、散止、竹棚、河外、芝麻下村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受益村委会5个,受益自然村10个,受益农户1251户4103人,其中:脱贫户58户193人,监测对象12户32人。项目计划投资381.27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87.65万元,村集体整合资金193.62万元。
(六)平田乡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凤尾、新源、华康、鸿源、龙坪、丙令、小户岭、班皂利、万代老、新村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受益村委会3个,受益自然村10个,受益农户718户2928人,其中:脱贫户179户704人,监测对象25户78人。项目计划投资379.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7.7万元,整合资金233.72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37.58万元。
(七)新华乡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团坝村、班庄、庙下、庙上、西河村、自立、仲家村、烂泥田、凹不果、华丰小村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受益村委会4个,受益自然村10个,受益农户860户3088人,其中:脱贫户182户583人,监测对象38户107人。项目计划投资274.3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29万元,整合资金2.76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42.58万元。
(八)江边乡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阿卓村、和尚村、小卡莫村、小雪坡、大卡莫、中村、那治村、打腊、金马村、沙沟箐、阿柱河村11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受益村委会6个,受益自然村11个,受益农户851户3120人,其中:脱贫户337户1173人,监测对象59户151人。项目计划投资423.53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27.65万元,整合资金3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92.88万元。
(九)姜驿乡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小海子、水平石大村、那黑沟、红花新村、石榴新村、阿拉益、泥嘎姑、白铜厂、糯拉鲊、画匠、七嘎11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受益村委会4个,受益自然村11个,受益农户783户2391人,其中:脱贫户210户733人,监测对象44户126人,项目计划投资104.0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3.8万元,整合资金0.25万元。
(十)凉山乡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把世者、松树林、上砍金、一丘田、樟木树、三家村、大水井、阿羊、田房、陡丫口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受益村委会4个,受益自然村10个,受益农户265户1034人,其中:脱贫户68户271人,监测对象16户52人,项目计划投资41.4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40.06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38万元。
以上10个乡镇项目合计共需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02.61万元。
二、项目实施主体
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安排计划下达到10乡镇,由各乡镇根据项目安排计划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分别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中做好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促进乡村振兴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行动的稳步推进奠定基础。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