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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医疗救助

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作者: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

在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内,农村低收入人口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经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年度个人自付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地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线的,可在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倾斜救助。被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认定为“依申请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在起付线以上、年度救助限额内,符合救助政策的救助比例不低于50%。

落实依申请医疗救助机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超过当地监测标准的农村参保人员,县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主动将其信息推送至县级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进行认定,经认定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对其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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