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内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由医疗救助给予定额资助参保。
过渡期内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资助参保标准从2022年至2025年逐年下调,具体标准为2023年135元,2024年90元,2025年45元,到2026年按现行政策退出,正常缴费,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具有多重身份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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