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行业扶贫部门职责,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一、充分认识社会保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新年贺词中强调:“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我们的庄严承诺。一诺千金。到2020年只有3年的时间,全社会要行动起来,进锐出战,精准施策,不断夺取新胜利。”党的十九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重要部署和安排。人社工作肩负着服务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使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关乎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进入新时代,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势而为、因势而动、乘势而上,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扶贫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精准发力,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人社社会保障工作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元谋县人社部门紧紧围绕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民生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手段,多措并举,主动作为,2018年1至5月,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实施就业扶贫。围绕农村贫困劳动力100%参加培训、100%推荐就业岗位、50%以上实现转移就业的目标任务,全力抓好就业扶贫工作。一是统筹做好全县 “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制定下发了《元谋县2018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发挥了人社部门牵头抓总职能作用。二是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9000人,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980人。三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动员城乡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援助活动,鼓励用人单位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举行各种形式招聘会4场次,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640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884人,取得经济收入132.6万元,人均月收入1500元。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积极争取公益性岗位271个,优先用于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五是加强创业帮扶。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大学生,给予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创业担保贷款。
(二)实施养老保险扶贫。一是引导贫困人口自觉参保缴费,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县贫困人口中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421人,已参保17421人,参保率达100%,不符合参保条件4319人。二是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对全县60周岁以上符合享受待遇的人员,认真核实生存状况和待遇申报发放工作,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共有2.89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1至5月共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221.73万元,城乡居民月平均养老金85元,积极发挥了社保在脱贫攻坚中的促进作用。
(三)实施医疗保险健康扶贫。一是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截至5月底,元谋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9525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21740人,2018年已实现2174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金94万元已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落实医疗保险倾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就诊34976人次,门诊总费用166.64万元,统筹支付73.15万元;28种特慢性疾病登记备案人数1832人,就诊人数300人,就诊费用15.58万元,统筹支付15.36万元;住院享受四重保障人数2258人次,发生医疗费用966.8万元,基本医保报销费用752.7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费用8.03万元,医疗救助报销费用45.54万元,兜底保障报销费用63.82万元,患者个人自付费用96.68万元。9类15种大病就诊11人次,总费用7.85万元,统筹支付6.38万元。医疗保险健康扶贫的实施,积极发挥了人社部门有效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