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教育瞥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省对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6月20日-7月20日,组织对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为做好楚雄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内容
依据2023年省对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内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设计问卷。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学生。根据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内容有所区别和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社会卷和教师卷分单选题、填空题2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省对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委托云南新世纪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实施。采用“线上+线下”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楚雄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调查对象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进入导航页面,填答并提交问卷后由系统自动,上传并保存。
元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云南省2023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二维码
注:通过手机微信扫描识别上方二维码填写,选择所属州及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学生)提交,等待1-2秒跳转到对应问卷后进行填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