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有序保障学位供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对社会进行公开。
一、目标任务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确保辖区内招生计划圆满完成。全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6.85%。小学、初中入学率达99.9%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
二、招生原则
(一)实施阳光招生。元谋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入学。县城棚改区内原居民子女未迁移户籍的,按照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所属社区就近报名入学。
(二)严格按计划招生。班额控制、均衡编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举办重点班。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高中每班不超过55人。
(三)保障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和省、州、县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持有“兴元惠才卡”人员、高层次引进人才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工作。
(四)非元谋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入学。
三、招生对象及片区划分
(一)幼儿园
1.招生对象:幼儿园小班主要招收年满3周岁(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范围:
(1)县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元马镇双龙社区、东城社区、马街社区适龄幼儿,幼儿园周边住户子女。
(2)元马镇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元马镇张二村社区、龙泉社区适龄幼儿,幼儿园周边住户子女。
(3)元马镇中心幼儿园一分园:招收星火社区、居住在源达路公租房小区及周边住户适龄幼儿。
(4)元马小学翠峰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元马镇翠峰社区适龄幼儿及周边住户适龄幼儿。
(5)源达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元马镇大沟社区、摩诃社区、以及远达温泉康养城购房人员子女。
(6)金龙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元马镇金龙社区、清和社区、丙华村委会适龄幼儿。
(7)甘塘幼儿园:招收甘塘片区水电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适龄幼儿。
(8)各城区公办幼儿园若有空余学位,招收片区内居住的非元马镇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9)各城区民办幼儿园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所在小区、周边住户子女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10)其余乡镇公民办幼儿园招收所辖区域户籍适龄幼儿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小学
1.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1)元马中心完小(双龙校区):招收元马镇双龙社区、马街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2)元马中心完小(翠峰校区):招收元马镇翠峰社区和金龙社区户籍适龄儿童;非元马镇户籍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子女、企业(金融、烟草、电力、通信等)正式编制职工子女,统一在翠峰校区预报名,学校再根据各完小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3)元马中心完小(东城校区):招收元马镇东城社区户籍适龄儿童。非元马镇户籍的县城非公经济经营者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不在元马镇双龙社区、马街社区、东城社区、翠峰社区、张二村社区,但居住(自购商品房、自建房和租房)在元马镇双龙社区、马街社区、东城社区、翠峰社区、张二村社区的适龄儿童,统一在东城校区预报名,学校再根据各完小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4)城北小学:招收元马镇张二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5)源达小学:招收大沟社区、摩诃社区户籍适龄儿童,远达温泉康养城购房人员子女以及在以上片区居住的非元马镇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6)甘塘小学:招收甘塘片区乌东德水电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适龄儿童。
(7)其余乡镇小学招收所辖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三)初中
1.招生对象:元谋县范围内所有六年级毕业的学生。
2.招生范围:
(1)元谋一中初中部:招收元马镇双龙社区、东城社区和丙华村委会户籍学生和凉山乡那迪村委会户籍学生,以及在以上片区居住的非元马镇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元马中学:招收元马镇马街社区、张二村社区、翠峰社区、龙泉社区、金龙社区、摩诃社区、大沟社区、星火社区、乐甫村委会、禾阳村委会户籍学生,凉山乡把世者村委会、大水井村委会和冷水箐村委会户籍学生(含在黄瓜园中兴完小就读的凉山籍学生),以及在以上片区内居住的非元马镇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元谋一中初中部和元马中学除在以上片区招生外,可根据招生政策由元谋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招收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和1个乡村振兴示范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主要面向羊街、江边、姜驿、新华、凉山等山区乡(镇)和黄瓜园镇、物茂乡、老城乡、平田乡少数民族聚居村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招生严格按照《元谋县初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招生录取方案》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脱贫户学生或直过民族学生。乡村振兴示范班面向全县招生,实行单独编班。原则上元马中学和元谋一中初中部面向乡镇招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和乡村振兴班学生,不得超规模择优录取其它乡镇户籍学生(符合政策除外)。
(4)清和中学:招收老城乡挨小、丙月、尹地村委会户籍学生,元马镇清和社区、甘塘安置点户籍学生和在以上片区居住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5)老城中学:招收老城乡老城、那能、丙间、库南、波亨、苴那、老者格村委会户籍学生和在以上片区居住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6)其它乡(镇)中学招收户籍在所辖区域内的适龄学生和在辖区内居住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四)普通高中
招生对象和范围:元谋县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和在省内州外就读的元谋户籍初中毕业生。
(五)职业高中
1.招生对象:元谋县范围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的学生。
2.招生范围:招收全县初级中学毕业生,开办中职班和综合高中班(学生学籍为元谋一中)。
四、招生日程
(一)公告时间
幼儿园于2025年7月15日发布招生公告,小学于2025年7月25日前发布,初中于2025年8月10日前发布。
(二)报名方式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4〕38号)精神,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县小学、初中招生将采取家长线上报名方式进行,统一使用云南省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招生。在开展线上报名的同时,各学校设置线下报名入学服务点,受理群众子女线下报名入学工作。
(三)报名时间
1.幼儿园:2025年7月20日组织新生预报名,7月27日公示招生名单,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上课。
2.小学:2025年8月1日至8月10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利用办事通“我要上学”进行线上报名。在报名期间,设置线下报名入学服务点,各学校安排业务人员受理群众子女线下报名,线上报名时间为8月1日—5日。线下报名时间为8月6日—8日,学校于8月2日至8月10日确认招生录取情况,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含县外随迁子女及辖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3.初级中学:2025年8月15日至8月25日,初中七年级新生利用办事通“我要上学”进行线上报名。在报名期间,设置线下报名入学服务点,各学校安排业务人员受理群众子女线下报名,线上报名时间为8月15日—20日,线下报名时间为8月21日—23日。学校于8月16日至25日审核确认录取名单,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含县外随迁子女及辖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上课。
4.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规定时间,学校自行组织新生报到入学。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元谋县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基础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处理在招生过程中突发情况等。法人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在时限内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好辖区内招生入学工作。
(二)简化证明材料。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宣传,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县内跨乡镇入学的,除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外,还须经户籍所在初中学校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填写《元谋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并由现就读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就读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录取的学生除外)
(三)严肃招生入学纪律。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线上与下线相结合的新生入学规定。严禁未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城区学校向划定的区域外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到本校入学的学生和不符合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严禁在开学前到片区外进行违规招生宣传,严禁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对违反上述工作纪律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县教育纪委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各学校要对外发布招生公告,主动公开招生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等相关登记信息。设置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接受群众和家长咨询。具备条件的学校可邀请家委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学校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监督录取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附件:
2025
年义务教育报名办法及录取顺序
元谋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