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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马中学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通告

日期:2024年08月10日   作者:李树兴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元谋县2024年基础教育招生入学方案》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通告如下:

一、招生规模

招收七年级学生16个班,每班50人共800人(不含1个民族团结示范班和1个乡村振兴示范班)。

二、招生原则

户籍在元马镇并属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收元马镇马街社区、张二村社区、翠峰社区、龙泉社区、金龙社区、摩诃社区、大沟社区、星火社区、乐甫村委会、禾阳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凉山乡把世者村委会、大水井村委会和冷水箐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在黄瓜园中兴完小就读的上述片区的凉山籍儿童少年),以及在以上片区居住的非元马镇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除在以上片区招生外,根据招生政策招收1个民族团结示范班和1个乡村振兴示范班。由元谋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相关单位招生录取。

四、日程安排

8月21日组织新生(含县外随迁子女及辖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进行预报名,提交相应资料审核,8月31日公布新生名单,9月1日组织新生报到,9月2日正式上课。

五、报名办法

(一)元马镇马街社区、张二村社区、翠峰社区、龙泉社区、金龙社区、摩诃社区、大沟社区、星火社区、乐甫村委会、禾阳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凉山乡把世者村委会、大水井村委会和冷水箐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在黄瓜园中兴完小就读的上述片区的凉山籍儿童少年),凭户口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元马中学进行报名。

(二)非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含跨乡镇、跨县)适龄儿童少年。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学校招生片区内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元马中学预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元谋县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4年8月满12个月以上且还在实际经营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为准);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元马中学预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元谋县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 2024年8月满12个月以上的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过的劳动合同;⑤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在招生片区内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4年8月满12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

(三)元马镇金龙社区适龄儿童少年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元马中学预报名:①《移民搬迁安置协议》;②父母身份证;③户口册。

(四)已购房但还未取得房产证的,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备注:上述登记材料,请家长提供原件审验,并交复印件一份备案。

六、招生顺序

第一批次:人与户籍一致的,即孩子户口随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划片内,同时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也属于划片内。

第二批次:人与户籍分离的,即孩子户口随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划片内,但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不属于划片内。

第三批次:无户籍有房的,即孩子户籍不属于划片内,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划片内购房、建房居住的。

第四批次:无户籍有证经营的,即孩子户籍不属于划片内,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划片内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还在实际经营的。

第五批次:一般情况的,即孩子户籍不属于划片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划片内务工并租房居住的。

注意:

招生顺序均从第一批次开始,每个批次学生录取完后,如有空余学位再录取下一个批次学生。如同一层批次符合条件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则按照该批次区别于上一批次的对应证照落款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如中途更换证照可能影响排序录取的,须提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额满为止。

七、其他

(一)报名登记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不按招生通告规定的时间报名登记的,学校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  8:00-11:30   14:30-17:30

联系电话:0878-6104172

特此通告。

元谋县元马中学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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