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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5年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元谋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日期:2025年02月12日   作者:段季枚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8321177、0878-8317388、     0878-8216097 

传 真:0878-832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元谋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1号

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

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1.87%。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15096.28m2,建设内容包括:原元谋县人民医院院区进行装修改造后使用,共有1栋5层的门诊楼、1栋7层的住院楼、1栋10层的医技综合楼、2层的连廊组成,设有急诊科、妇科、内外科、口腔科、中医康复科、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耳鼻喉科、儿科等科室,并配套设置给水、排水、供电、供暖等公用工程和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粉料转运扬尘、施工扬尘及机械设备尾气;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污水;施工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汽车尾气、消毒异味、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生活垃圾收集点恶臭、中药熬制异味、备用发电机废气;生活用水、医疗废水和绿化用水;职工及病患、污水处理站水泵、交通等噪声;职工及病患生活垃圾、中药熬制药渣、原辅材料购买包装废物、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格栅渣、医疗废物暂存间消毒废紫外灯管、医疗固废。

2.措施:

施工期: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材料堆存于房屋内,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室内装修材料应尽量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绿色环保建材;施工废水依托原元谋县人民医院已建化粪池处理;施工设备置于房屋内,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墙面打磨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墙面粉刷剩余的腻子粉拌和料及时清运处置,建材切割边角料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置,严禁随意丢放。

运营期:

污水处理站(站房封闭、池体加盖,污泥池喷洒一些高效除臭剂,站房通风,定期进行消毒、除臭、除味处理)、停车场周围适当绿化、加强医院内部通风并适当摆放绿植、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紫外线消毒灯消毒、生活垃圾收集点定期杀菌消毒并喷洒除臭剂、加强煎药室通风并合理布局、发电机使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检验科废水经酸碱中和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所有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均排至污水处理站(180 m3/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元谋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禁止职工及医患大声喧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药渣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中药材厂家回收,废外包装物外售相关单位合理利用,污泥、格栅渣定期清掏消毒干化后利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密闭容器收集,分类标识、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废紫外灯管放置位置应远离其余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病理性废物委托殡仪馆负责转运处置,药物性废物交由厂家回收,过期、损坏、未使用过的盐水瓶、注射器、输液器等交由厂家回收。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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