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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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 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1 |
元谋县城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
元谋县元马镇哨房梁子 |
元谋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