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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4年9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1年度))

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作者:段季枚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1177 0878-608156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元谋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1年度)

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黄瓜园镇、羊街镇、老城乡、物茂乡、凉山乡6个乡镇

元谋县水务局

云南文柏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 12705.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302万元,占总投资0.56%。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115700m2(其中:水厂占地9963m2,临时占地17530m2),建设内容包括:工程新建取水机井1座,输水主管4条,长10.61km,水厂7座,规模分别为200、240、300、1500、2500m3/d五种规模,配水干管28条,长182.72km,配水支管28条,长26.58km,水池97座,村内管63.04km,入户管169.46km,并配套智能水表及相应信息系统。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及燃油机械废气;施工废水、施工人员废水和初期地表径流;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管线沿路对植被的影响。

运营期:异味;生活用水、光伏设备擦洗废水;净水厂产生的噪声;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2.措施:

施工期:道路运输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施工扬尘和机械设备尾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后回用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项目拟设置收集设施对生活污水收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机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本项目施工区域周边200m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轻微;土石方回填及绿化覆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出售,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运营期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产生的异味经过厂区绿化吸收、空气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当作农家肥使用,光伏擦洗废水产生量少,成分比较简单,可就地用于浇灌电池板下方植物;在高噪声设备下面加设弹性材料,加设减振垫,保证各种机加工设备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高噪声现象;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包括污泥,均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定期清掏给当地农户作农家肥使用;项目施工结束后,将对输水管道进行了复垦和植被恢复。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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