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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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元谋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2年度) |
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黄瓜园镇、羊街镇、江边乡 |
元谋县水务局 |
云南江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6296.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7万元,占总投资3.06%。 建设内容包括:(一)取水工程:本次新建取水坝1座,取水坝径流面积5.6km2,取水流量152.064m3/d。(二)水厂工程:新建一体化水厂5座,分别为南半鲁水厂(68 m3/d)、高姑水厂(60 m3/d)、平安村水厂(155 m3/d)、己波龙水厂(266 m3/d)、卡莫水厂(240 m3/d)。输配水工程:新建输水管总长124. 51km,管径DN125 ~DN20,设计流量0. 00016~ 0. 00629m2/s,管材为热镀锌钢管及热扎无缝钢管两种。新建村内管道总长142. 12km,管径DN65 ~DN15,管材采用热镀锌钢管。每户配以机械水表为主的入户计量箱一套,共布置3233套。并配套相应信息系统。(四)泵站工程:新建提水、增压泵站7座,总装机212KW。 |
3.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尾气;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施工车辆噪声;土石方、表土剥离、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态环境。 运营期:生产废水(滤池反冲洗水和排泥水);设备噪声;污泥、废包装材料;生态环境。 4.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大气环境影响:采取洒水、物料篷布遮挡、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水环境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生活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及塑料桶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声环境影响: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在经过沿线村庄时,应减缓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路过村庄点,应避开在12:00~14:00,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项目开挖回填基本可达平衡,无剩余土石方;表土剥离在施工结束后机械结合人工进行回填;施工垃圾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部门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运至项目区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5)生态环境影响: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施工营地附近,粘贴和设置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尽可能不在动物的繁殖季节中(如春季和夏季)施工或不进行发出大噪声的施工。 运营期:(1)水环境影响:项目水厂滤池反冲洗废水和排泥水进入回收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泵回反应池继续利用,不外排。(2)声环境影响: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及时更换;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周围种植高大乔木,使其起到降噪作用。(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污泥经脱水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水厂运行过程有少量的混凝剂废原料包装袋产生,经收集后外售。(4)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在施工结束后对建设用地周围开挖土地进行回填等生态恢复作业,及时恢复施工期临时征用的施工场地和用地,并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处理。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