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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4年5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豪源商贸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

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作者:段季枚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8321177、0878-8317388、0878-8216097 传 真:0878-832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元谋豪源商贸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老城乡原水泥厂空地内

元谋豪源商贸有限公司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 3.38%。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为 5000.18m2,建设内容包括:沿用原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基础上增加原料及增设环保设施。新增生产区设置为厂房形式,并破碎和筛分工序设置布袋除尘并通过排气筒外排,堆场设置为三面封闭便于物料输送并设置顶棚,且定期洒水降尘。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原料卸载及铲装扬尘、堆场扬尘、破碎筛分工序粉尘、运输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职工洗手污水、洗砂废水;机械噪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拣废料、洗砂废水泥水分离产生的泥饼、布袋除尘器收尘及维修废物。

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道路运输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施工扬尘和机械设备尾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内住宿,就餐自行解决。如厕依托水泥厂办公生活区旱厕,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后用作附近农田的农肥。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设置2m3的临时沉淀池暂存后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外排;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60m范围内,本项目施工区域周边100m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轻微;土石方用于回填低洼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出售,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暂存起来作为项目生产原料消耗,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依托尹地村委会垃圾处理进行统一处理。

运营期:破碎过程、筛分过程采用全封闭车间+集气罩+风机+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原料堆场设置彩钢瓦半封闭堆棚,并配套设置固定喷淋装置用于喷淋降尘。原料料斗上方利用彩钢瓦设置半封闭进料仓,并布设自动喷淋装置。堆场设置半封闭堆棚,并定期洒水降尘措施;项目仅设置办公室,不设置生活区,职工就餐自行解决,员工如厕依托水泥厂,如厕废水依托原水泥厂建好化粪池集中收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职工洗手污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旱季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雨天暂存,不外排。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由抽水泵抽至高位水池中暂存后回用于洗砂工艺,不外排。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泵抽入厂区北侧高位水池内用于厂区洗砂生产补水,不外排。破碎、筛分及洒水降尘用水最终全部通过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选购环保低噪设备封闭车间并设置减震垫,运输车辆禁止超重、控制车速;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依托尹地村委会垃圾处理进行统一处理。项目建筑垃圾和废石料分拣废料可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废木材等作为生活垃圾一起清运处置,其余作为原料进入生产线;沉淀池产生泥饼暂存在项目泥饼堆棚内,定期清运出售给砖厂作制砖原料消耗。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布袋收集收集的粉尘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运。维修废弃物主要是项目使用的各种车辆和设备在机修间维修时产生的少量废机油为危险废弃物,危险废物应集中分类收集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4年5月13日

上一条: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元环许准〔202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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