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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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元谋县人民医院分院(二期)建设项目 |
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凤凰大道环岛南侧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内 |
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 |
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360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11%。 工程内容及规模:编制床位数:423床,项目占地面积:1340.29m2,建筑面积15716.54m2。共10层,其中1层作为库房;2层设置为消化内科;3-10层住院病区。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输扬尘、车辆及机械废气、装修废气、焊接烟尘及切割废气;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地表径流;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交通噪声以及装修噪声;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设备安装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 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及垃圾房臭气、消毒异味及病房病菌异味;医疗废水、检验废水;人员活动及风机噪声;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紫外灯管、化粪池污泥。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及覆盖;车辆及机械废气、装修废气、焊接烟尘及切割废气无组织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内现有卫生间进行处理;施工废设置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已回用于工具清洗和养护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地表径流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噪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废弃土石方送至合法弃土场堆存、废弃建筑材料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设备安装及装修包装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院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运营期:(1)大气环境:①地下室汽车尾气设置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②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及垃圾房臭气采取污水处理站密闭、垃圾房定期清扫、化粪池地埋,且已采取引风管道+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进行除臭措施;③消毒异味及病房病菌异味采用通风系统;(2)地表水环境:医疗废水:经本项目配建的130m³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区已建500m³/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元谋县污水处理厂;(3)人员活动及风机噪声采取: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墙体隔声、进出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一般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于每层设置带盖垃圾桶,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已建垃圾房暂存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②医疗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8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置。③污泥处置措施:化粪池污泥应通过石灰法或漂白粉等进行有效消毒后委托有该医废资质(感染性废物)的处置单位合理处置。(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照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6)排污口管理: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排污许可的变更。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4年5月13日